保险责任
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,将按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给付后主险合同效力终止。
保障项目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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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全残保险金 | 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,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合同效力终止。 |
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、故意犯罪、两年内自杀、吸食毒品、药物过敏、参加高风险运动、精神和行为障碍、感染艾滋病、怀孕或分娩、酒驾、无证驾驶、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,不予赔偿保险金。
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“责任免除”部分:
保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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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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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或全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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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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